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2004年12月29日收到独立董事郑天伦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报告称由于自己经常出国考察、探视,没有足够时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郑天伦董事辞职将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郑天伦先生的辞职报告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