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公司定于1995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在竹园宾馆召开1994年度 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总经理199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199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4、审议通过公司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二、主要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5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 股(含 10000)以上之股东,均有资格参加,持股数不足10000股的股东可自行协商委托一 名代表出席会议。具有出席资格而因故无法出席大会者,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代 为行使权利。
    三、出度证明:
    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凭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及授权人股权凭证出席本次会议。
    四、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宜,请垂询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339255─502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