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董事会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深圳中航”)于2001年12月7 日与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简称“北大方正”)签 署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深圳中航拟将其持有占本公司股本总额 29%的发起人法人股转让给北大方正),由于协议生效先决条件之一--“股权转 让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未能于2002年6月30日前完成,北大方正已于 7月3 日正式通知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因为未能如期完成上述先决条件,《股权转让协议》 已终止履行。深圳中航目前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130 ,248,000股。
    二、本公司曾于2001年12月7 日与方正(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组建合 资公司的框架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共同出资成立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信 息产品的开发、销售及系统集成业务的合资公司),由于双方未能进一步就拟合资 公司的合营合同条款达成共识,双方同意终止协议,取消上述成立合资公司的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