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第二次股改方案于2007年4月16日被主要流通股股东否决,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尚未就本公司第三次股改事项进行研究。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规在合适的时机再考虑重新启动股改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