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在2007年02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07年3月9日在深圳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名表连锁等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向广发银行深圳振华路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就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