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02年9月25日在特力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三届九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委托授权监事一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