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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年八月八日上午,宋仁权董事长在特力大厦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特力集团2002年半年度报告和200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境内、外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