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与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目前置入的 企业中仅余深圳特发华日汽车有限公司60%股权归属本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仍在办 理中。资产置换后存在的由大股东领导兼任深圳特发华日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人 员不分问题,需在办理完股权归属变更后方可办理该公司董事长的变更手续。
    本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此项资产置换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