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4月3日在新 永通大厦三楼北京厅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四名,委托授权监事一名。 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兴中先生主 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2001年年度工作报告;
    二、 审议并通过了《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B股);
    三、 审议并通过了《2001年年度审计报告》(境内、境外版);
    四、 审议并通过了《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 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以下议案:《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预计 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关于聘请200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A 、B股采用同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关于召开200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