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4月3日下午3 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永通大 厦三楼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委托授权代表1人; 公司监事 会成员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宋仁权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B股);
    二、《2001年年度审计报告》(境内、境外版);
    三、《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预计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根据2001年审计报告,公司当年实现税后利润5,144,050.69元,此数不足以弥补 以前年度经营亏损。董事会谨向股东大会提议:本年度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 度的经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着稳健、谨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预计2002 年的分配预案为:暂不分 配。
    四、《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关于聘请200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 聘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
    2、 聘请马施云(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
    六、《关于A、B股采用同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七、《关于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一至五项议案须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