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上步中路深圳会堂召开了第三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51人,代表股份145,293,680股,占总股本的72.56%。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本次股市大会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董事会、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二、批准199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三、通过公司修改草案;
    四、批准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发〔1995〕12号文的精神,本集团1994年税后利润分配须以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综合损益表为标准,据此,本集团股东应占溢利为2,670.4万元。股东大会决定按以下比例分配:
分配比例 章程规定的比例 公积金 22.78% 10—35% 公益金 5.00% 5—15% 分红基金 72.22% 35—85%
    按上述分配比例计算,1994年度的分红基金为1,928.61万元人民币。根据第二届股东大会决议,1993年度分红基金余额73.95万元人民币在1994年一起派发。这样,1994年可向股东派发的分红基金共为2,002.56万元人民币。按1994年末实际股本20,026.6万股计算,每股可分红利为0.10元人民币。分红方式为每十股送0.5股红股并派发现金0.50元人民币。
    另外,从资本公积金中提取1,001.28万元人民币转增资本,每十股可转增0.5股。
    上述分红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通过改选董事、增选监事的议案,并选举了董事和监事。
    1.同意冯耀辉、陈明先生辞去本集团董事职务;补选黄仕林、郭建源为董事(简历见附注)。
    2.增选曾子佳为监事(简历见附注)。
    六、决定聘请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集团199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七、决定聘请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为本集团1995年度法律咨询机构;
    八、决定授权本集团董事会聘请199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以上议案的审计、通过,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规定。
    另外,大会还通报了本集团下属企业工会主席会议免去作为员工代表郭有良先生的监事职务、改选胡俊先生为监事的通告。
    附注:新选举的董事、监事简介:
    董事候选人简介
    郭建源:男,现年47岁,广东南海人,中专文化程度,经济师。1968年毕业于广东农机学校。有27年企业、管理经验。历任深圳市汽车修理测试服务公司车间主任、设备厂厂长,公司副经理。现任深圳市新永通实业有限公司经理。
    黄仕林:男,现年41岁,天津市人,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律师。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有13年从事法律工作经验。历任国家劳动人事部政研室法规副处长、深圳市法学交流服务中心主任。现任深圳市天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顾问。
    监事候选人简介
    曾子佳:男,现年39岁,广东宝安人,大专文化程度,经济师。1990年毕业于深圳大学人事管理专业。有16年从事企业行政、党务、工会、纪检和人事管理经验。历任深圳市东力精密机械电器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深圳市机械工贸公司东力机电厂厂长兼书记,本集团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本集团人事劳资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