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01年7 月27日在深圳市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4名,占监事总 人数的8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资产置换的方案、关于转让资产的议案及其协议、 关于债务抵偿的议案及其协议、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及其协议。
    本监事会认为:
    1、本次资产置换能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遵照中国证券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资产置换过程中,已严格履行诚信义务, 没有发现内幕交 易,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关联方的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3、资产评估、审计工作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全部资产置换及关联交易过程已 由博洋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4、本次资产置换对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十分重要,将突出和强化以汽车综合服务 业为主导的产业,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