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宋仁权董事长在公司4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董事会 200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六名(其中:两名在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 发展(集团)公司兼职的董事因本次会议议案为关联交易没有参与表决), 占全体 董事的85%,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中除两名回避表决的董事外, 其余董事 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资产置换方案
    特力集团资产置换方案(要点)
    (一)资产置换产业定位:本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将以汽车综合服务业为主导产 业。即以现有的核心企业深圳市特发新永通实业有限公司为基础,加上深圳经济特 区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为:特发集团)置入的三家汽车综合服务类企业, 凭借这几家企业已有的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 将在深圳汽车综合服务市场占据龙头 地位。
    (二)资产置换总体方案分以下三项内容:
    1、资产出让:本公司将下属四家长期亏损,目前已资不抵债的异地房产公司、 一个房地产项目、一家进出口公司和两家境外公司以零价格转让给特发集团(详见 本文第二项);
    2、清偿债务:特发集团以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的资产、 深圳特发华日 汽车企业有限公司60%股权和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45%股权来清偿购入的四家 异地房地产公司、一个房地产项目、一家进出口公司和两家境外公司欠本公司的债 务(详见本文第三项);
    3、 资产置换:特发集团将深圳市华通汽车公司与本公司下属与汽车综合服务 相关性不强、效益不佳的企业进行等价置换(详见本文第四项)。
    (三)置换原则和作价基准
    1、置换原则:遵循等值置换和有利于本公司发展的原则。
    2、置入、置出资产的作价基准
    (1)资产评估和审计基准日:2001年 5月31日
    (2)作价基准
    1 转出资不抵债的企业以零价格转让;
    2 清偿的债务以审计结果为准;
    3 置入、置出的资产按评估的净资产额作价。
    二、关于以零价格转让四家异地房地产公司、一个房地产项目和三家公司的议 案及其协议。
    决定将长期亏损、已资不抵债的深圳特力岳阳房地产公司、深圳龙岗特力房地 产公司、深圳特力阳春房地产公司、深圳特力房地产公司惠州分公司、东莞塘厦振 兴商业城、深圳市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特力(金边)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裕 嘉投资有限公司以零价格转让给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附件:《资产转让协议》(草案);
    三、关于特发集团以资产清偿债务的议案及其协议。
    同意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以其下属的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的 净资产、深圳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60%股权和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45% 股权来清偿以零价格受让的公司欠本公司的1.67亿元(帐面值)债务。
    附件:《债务抵偿协议》(草案);
    四、关于与特发集团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及其协议。
    决定将本公司下属的深圳市特发机械工贸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华通包装实业 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天鹅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贝丽电器有限公司与深圳经 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下属的深圳市华通汽车公司进行等价置换。
    附件:《资产置换协议》(草案)。
    说明:
    1、以上议案三、四产生的差额,将由欠付方在今年内补足;
    2、本资产置换属关联交易,本董事会已就此同时发布《深圳市特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公告》;
    3、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将依次作为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三、 四、五、六项议案呈审,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生效。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