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现将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二00一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人民北路永通大厦三楼北京厅
    三、会议议案:
    (一)审议改选一名董事的议案;
    1、同意谷杨辞去董事职务;
    2、选举任永建为董事。
    (二)审议聘请2001年度境内、境外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提议不再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2001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
    2、提议不再聘请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为2001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
    3、提议聘请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01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
    4、提议聘请马施云(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2001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
    (三)审议资产置换方案;
    (四)关于以零价格转让异地房地产公司和项目的议案;
    (五)关于特发集团以资产清偿债务的议案;
    (六)关于与特发集团进行资产置换议案。
    以上第(三)—(六)四项议案的具体内容定于二00一年七月十四日另行公告。
    四、注意事项: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13日
    3、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期限:2001年7月16日~7月26日
    地点:深圳市水贝二路56号特力大厦三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5)5536888-316
    传真:(0755)5536658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带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 持股 证明书或股东对帐单;由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带备前列证件外,还需加上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代理委托书(剪下登在报上的委托书并按要求填好)和本人的身份证。
    2)个人股东:需带备身份证、股东代码卡、股东对帐单;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除带备前列证件外,还需带备股东签署的代理委托书(剪下登在报纸的委托书, 并按 要求填好)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