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为“特发集团”)已初 步拟定“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改革方案”(草案),该方案(草案) 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一、资产出让:本公司将下属多家长期亏损、目前已资不抵债的异地房地产公 司以零价格转让给特发集团;
    二、偿还债务:特发集团以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的资产偿还已购入的异 地房地产公司欠本公司的债务;
    三、资产置换:特发集团将深圳市华通汽车公司和深圳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 公司60%股权和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45%股权与本公司下属与汽车综合服务相 关性不强、效益不佳的企业进行等价置换。
    该资产置换方案已报政府部门审批,置换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 本董事会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资产置换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