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工贸”)为其参股企业深圳市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进出口”)原担保的人民币2800万元及美元200万元额度将分别到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汽车工贸为汽车进出口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和美元200万元的信用额度提供担保(减少担保额度人民币800万元),期限为07至08年度。本事项尚须经过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2007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为人民币6092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2.1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市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黄伟强
    经营范围:经营本系统自产各类汽车及配件的出口及为本系统的汽车行业生产开展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及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引进汽车生产的先进技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及汽车配件;经营汽车行业生产有关的进口设备、仪器、仪表、工具、配件及原辅材料;经营摩托车及配件。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汽车工贸持有汽车进出口公司35.75%的股份。
    截止2007年5月31日,汽车进出口资产总额14260万元、负债总额11960万元、净资产2300万元、累计净利润-103万元,信用等级为AA级。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子公司汽车工贸为汽车进出口的首次担保发生于1996年,当时汽车进出口尚未改制,为汽车工贸的全资子公司。2002年7月,汽车进出口实行改制。改制前,汽车工贸为汽车进出口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600万元和美元250万元。改制后,根据汽车进出口各股东之间的协议要求,改为各股东按比例对汽车进出口的贷款进行担保,汽车工贸的担保额度降至人民币3600万元和美元200万元的信用额度,同时,汽车进出口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其在汽车进出口的股权质押给汽车工贸,其他股东以个人资产对贷款同时提供担保。
    目前,汽车进出口的各担保将陆续到期,须办理续贷手续,需要汽车工贸继续为此提供担保,考虑到该项担保为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在逐年压缩,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2007年7月20日,本公司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会成员九名,实到七名,分别是张瑞理、傅斌、李明俊、陈宝杰、周成新、石卫红、季德钧,董事程鹏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傅斌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薛钢因事请假。经会议审议,一致同意汽车工贸继续为汽车进出口人民币2000万元和美元200万元的信用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2007年度至2008年度。表决情况为同意的8票,反对的0票,弃权的0票。
    因汽车进出口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中国证监会、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要求,对上述对外担保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60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2.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