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本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本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三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经过必要的核实、了解,现说明如下。
    二、公司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咨询了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下列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
    (一)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经咨询控股股东,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变化事项;
    (三)公司已于2007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文汇报》上刊登了2006年度报告,2006年度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同公司之前发布的业绩预告相吻合。
    (四)公司已于2007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和《文汇报》上刊登了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的公告,第一季度具体亏损情况公司将于2007年4月23日刊登一季度报告时正式公布。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文汇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如果本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及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