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特力A、B的股价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异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3月21日开市后停牌一小时。
    二、公司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情况,经咨询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一)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有关公共传媒传闻的资产重组、证券公司收购、募集资金及整体上市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资产重组的意向,也未同任何公司商谈或签订涉及重组的意向书或协议。
    上述说明事项对公司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已于2007年元月9日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刊登了2006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2006年度具体亏损情况公司将于2007年3月30日刊登2006年度报告时正式公布。
    (四)公司已于2007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刊登了《重大诉讼事项公告》,本案如果法院最终裁定我司败诉,我司若需承担赔偿责任,将给我司2007年的损益带来相应数额的影响,并且今后可能会发生系列类似的诉讼,也将对我司今后年度的损益造成很大影响。
    三、本公司董事会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后郑重声明:截止公告之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可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如果本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及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