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8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06年9月1日在惠州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改《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实施细则和议事规则》相关内容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草案详见巨潮网。
    以上议案,须提交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