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从2006 年1 月4 日起,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由“ST 特力A”变更为“GST 特力A”,公司股票代码“000025”不变。
    2、2006 年1 月4 日,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不计算除权参考价,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6 年1 月5 日开始,公司A 股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5%、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一、变更股票简称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A 股股票将于2006 年1 月4 日恢复交易,从2006 年1 月4 日起公司A 股股票简称由“ST特力A”变更为“GST 特力A”,公司股票代码“000025”不变。
    二、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相关事项
    2006 年1 月4 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公司流通A 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已划入流通A 股股东的账户。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的股份不计算除权参考价,该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6 年1 月5 日开始,公司A 股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5%、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三、股份结构变动报告书
    2005 年12 月19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 年12 月29 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 年1 月4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A 股股票恢复交易,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59,588,000 72.45%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45,883,860 66.23% 国家股 159,588,000 72.45% 国家股 145,870,560 66.22% 国有法人股 - - 国有法人股 - -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法人股 - - 募集法人股 - - 募集法人持股 - - 境外法人持股 - 11.98% 境外法人持股 - - - - 高管股 13,300 0.01% 二、流通股份合计 60,693,600 27.5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74,397,740 33.77% A股 34,284,100 15.57% A股 47,997,740 21.79% 高管股 9,500 B股 26,400,000 - B股 26,400,000 11.98% H股及其他 - - H股及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220,281,600 100.00% 三、股份总数 220,281,600 100.00%
    四、非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限售情况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的时间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66.22% G+36个月后(用于ST特力管理层股权激励的股份除外)
    G: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版);
    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6、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