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深圳市特发发展中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监理”)、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签订了《借款延期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在特发监理的借款人民币陆佰万元整于2004年2月26日到期,特发监理同意延期该笔借款至2005年2月26日,特发集团继续提供担保。
    因特发监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深圳市特发发展中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袁雪萍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
    主营业务:承担高耸构筑工程和住宅小区工程的建设监理业务、特业管理、建设工程咨询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人民币借款陆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的年利率为6.5%(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对企业借款的利率可在基准利率5.841%的基础上上浮70%)。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本公司在特发监理的借款人民币陆佰万元整于2004年2月26日到期,经友好协商,特发监理同意延期该笔借款,特发集团继续提供担保。该笔借款期限壹年,自2004年2月27日起至2005年2月27日止,借款的年利率为6.5%,利息按月支付,本公司于每月21日前将每月应付利息支付给特发监理。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协议三方在友好协商的情况下签订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周转的实际困难,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借款延期协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