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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年九月七日,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独立董事张远委托独立董事石卫红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及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免去毛松柏总经理职务、由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权的议案;
    二、关于免去毛松柏董事职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免除毛松柏董事、总经理职务,该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10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人民北路永通宾馆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免去毛松柏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2004年7月31日《证券时报》和《大公报》)。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9月28日下午3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书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开户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4年9月29日-9月30日下午2:00时-5:00时。
    4、登记地址:深圳市水贝二路56号特力大厦三楼
    (六)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人:邓树娥
    电话:(0755)25536888——321
    传真:(0755)25536658
    3、公司地址:深圳市水贝二路56号特力大厦三楼
    4、邮政编码:518020
    (七)授权委托书样本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独立董事关于免去毛松柏董事、总经理职务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九月九日
     关于免去毛松柏董事、总经理职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特力集团独立董事,对免去毛松柏董事、总经理职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免去毛松柏董事、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周成新    石卫红
    张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