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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迎宾馆6栋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董事杨峰因公请假,独立董事张远委托独立董事石卫红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及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审计报告》(境内、外版)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2003年审计报告,公司当年实现税后利润为5,175,063.43元。董事会谨向股东大会提议:200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四、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 聘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
    2) 聘请马施云(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6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人民北路永通宾馆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2003年年度报告》(境内、境外版);
    2)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聘请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陈水蒲辞去监事职务的议案》;
    7)审议监事会《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5月26日下午3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书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开户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4年5月27日-5月28日下午2:00时-5:00时。
    4、登记地址:深圳市水贝二路56号特力大厦三楼
    (六)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人:邓树娥
    电话:(0755)25536888———321
    传真:(0755)25536658
    3、公司地址:深圳市水贝二路56号特力大厦三楼
    4、邮政编码:518020
    (七)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高级人才招聘委员会》的议案。
    以上第三、四、五项议案,须提交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