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在东莞三正半山大酒店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4名监事及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同意设立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石卫红、周成新、张远三名独立董事和杨峰、蒋勤俭两名非独立董事共5名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石卫红为召集人。
    三、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立工作小组,对公司的薪酬改革提出具体方案。
    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