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6月8日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 厦30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 159,659,184股,占总股本的72.48%。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 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董事会1996年年度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1996年年度工作报告;
    三、199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四、199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1996年度本集团减少数股东权益后的税后利润,按境内会计师审计结果为亏损 16,570万元人民币,按境外会计师审计结果为亏损18,755万元人民币。遵照本集团 章程第一百条的规定:“公司无盈余时,不得分派股息、红利”。因此,本集团1996 年度不分红。
    五、关于同意将国有股权划转给特发(集团)的议案;
    六、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七、改选董事:
    通过了原董事:方时茂、陆益桐、孙汉文、郭健源、潘岳彬、蓝树 雄、黄士林 七人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
    选举了陈宏明、禹来、彭耀霖、周树达、袁洪章、李发勇、黄士林七人为董事。
    八、改选监事:
    通过了原监事刘全伟、刘益孝、曾子佳三人辞去监事职务的申请。
    选举了徐文访、金文平、丁汉鹏三人为监事(另本集团系统企业工 会主席会议 改选了员工代表的监事,选举了曾子佳、陈爱民两人为员工 代表监事)。
    九、授权董事会进行资产重组的议案;
    十、授权董事会聘请1997年度境内、境外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聘请1997年度法律顾问机构的议案。
    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以上议案的审议,通过均符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 定,决议有效。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股东大会
    1997年6月10日
    附件:一、新任董事简介
    二、新任监事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