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登记公司发出的股东持股明细表以及经我公司了解的情况证实: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59588000股因深圳市商业银行上步支行诉深圳市金泉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一案,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冻结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的72.45%,冻结期限为壹年,自2002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3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