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刊登在2003年6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上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在《关于公司变更融资方式为配股的议案》 “(六)募集资金投向”中,对花园城三期1#地块住宅项目的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有笔误,原数额“26,000万元”应更正为“27,200万元”。
    特此更正。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Ο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