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2年12月25日在蛇口新时代广场9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3人,实到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承铭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出租资产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拥有的位于蛇口港港区内的资产继续以租赁形式给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使用。出租资产内容不变,包括写字楼、仓库、宿舍、道路、在建工程和导标等港口设施。按2001年12月31日帐面值,出租资产帐面值为254,781,001元人民币。租金维持原合同价格为每月884,156.56元人民币,租期为一年,2002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止。出租资产所占用土地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招 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他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后附非关联董事签字页。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签字页:
    (董事会成员共13人,非关联董事5人)
    林少斌: 吴振勤:
    史新平: 黎添才:
    刘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