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7 月 13 日召开的 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与大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蛇口工业区”)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将合法拥有的与蛇口 港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蛇口工业区合法持有的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商地产”)25%的股权、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供电”)25 %的 股权和深圳招商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供水”)25%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现将资产置换完成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置换现已全部完成,与资产置换有关的交易款项已于2001年10月31日 前全部完成支付。
    二、从2001年11月1日起本公司已累计合法拥有招商地产95%的股权、 招商供 电95%的股权(另间接持股4.75%)和招商供水95%的股权(另间接持股4.75%),同 时,从2001年11月1日起本公司不再享有与置出资产所对应的权益。
    三、通过本次资产置换,本公司已退出港航业务,重点发展房地产经营业务和 园区综合服务业务,主营业务将更加明确。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