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将合法拥有的与蛇口港 业务相关的资产与大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蛇口工业区”)合 法持有的招商地产25%的股权、招商供电25%的股权和招商供水25%的股权进行资 产置换。此次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委托了宁夏瑞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 评估 结果已于2001年6月27日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企(2001)458号文的 确认,确认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此次评估操作中所选的主要评估方法是重置成本法。
    二、该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0年12月31日。
    三、本公司拟置换资产的帐面值为60336.90万元人民币,评估值为60680.24 万 元人民币。
    四、蛇口工业区拟置换资产的帐面值为15219.12万元人民币,评估值为 22067 .58万元人民币。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