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资产置换所涉及公司简介: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蛇口工业区”)是本公司的第一大 股东,拥有本公司全部境内发起人法人股156,906,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94%。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地产”)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其70%的股权,蛇口工业区拥有其25%的股权,深圳市蛇口大众投资有限 公司拥有其5%的股权。
    ·深圳招商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供水” )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其70%的股权,蛇口工业区拥有其25%的股权,招商地产拥有其5 %的股 权。
    ·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供电” )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其70%的股权,蛇口工业区拥有其25%的股权,招商地产拥有其5 %的股 权。
    二、本次资产置换的主要内容
    2001年5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形成决议, 同意本公司与大股东蛇口工业 区进行资产置换, 主要内容为:本公司将合法拥有的与蛇口港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蛇 口工业区合法持有的招商地产25%的股权、招商供水25%的股权和招商供电25%的 股权进行置换。
    同日,本公司与蛇口工业区就以上内容达成初步协议,签署了资产置换的意向书, 有意以大致对等的市盈率来确定交易价格。
    本次资产置换为关联交易,将在具体交易金额、 定价政策等事项确定以及资产 评估、独立财务报告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就以上事宜的进一步进展 进行必要的披露。
    三、资产置换目的:
    经过1998年以来与蛇口工业区的三次资产置换后, 房地产及园区开发业务对本 公司的利润贡献已占据了主导地位,通过此次资产置换,将进一步确立本公司在房地 产及园区开发业务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对本公司有着长远的战略意义。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与蛇口工业区进行资产置换的决议;
    2.资产置换意向书。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