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1997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 刊登了B股配股说明书,并于1997年7月7日分别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刊登了关于 B股配股的提示性公告。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 现就该B股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 配股缴款的具体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本次B股配股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对1997年7月7日收市后在深 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新加坡中央登记公司(CDP)登记在册的深招港B 股股东配售 新股。
    二、配股价格:人民币4.50元/股,折合港币4.20元/股。
    三、B股配股配售办法:本公司本次B股配股采用配股权证进行配售。
    四、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为:1997年7月11日至1997年7月29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 本次B股配股缴款合资格者为1997年7月21日下午收市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新加坡中央登记公司(CDP)登记之B股配股权证持有者。
    五、收款帐户:
    ●透过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准认购的合资格股东之收款帐户:收款银行为 渣打银行香港分行,帐户名称为: Horsford Nominees Limited — China Merchants Shekou Port—Rights Issue Account,帐户号码为447-094 -0025-2。
    ●透过新加坡中央登记公司(CDP)认购配股的新加坡股东之收款帐户: The Central Depository(Pte)limited-CMSP Rights Issue Account。
    六、缴款办法:
    在B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内
    ●如本公司合资格股东所持有之配股权证托管于境内证券商,则该股东可将配 股认购股款交于境内托管证券商处,委托其境内托管券商统一办理。境内托管券 商须于1997年7月29日下午3 时前将本次配股认购款划入本次配股之收款银行帐户, 并同时向收款银行提交配股缴款认购清单,认购清单包括如下内容:股东名称、股 东代码、持有权证所认购股数及认购款项等。
    ●如本公司合资格股东所持有之配股权证托管于境外证券商,则由股东本人将 配股认购款划入配股指定之收款帐户,并将有关申请文件递交收款机构。
    七、本次获配股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八、咨询:
    1.本公司
    电话:(755)6688828王岩、罗松亭
    2.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755)2175560但丹、陈锦棠
    3.新加坡亚洲融资有限公司
    电话:(852)29180399周少霖
    特此公告。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