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在2005年12月13日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机构投资者、热线电话、网上投资者沟通会、传真及电子邮件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与流通A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根据沟通结果,本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拟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由于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须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核,而本公司未能按原计划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对股权分置改革调整方案的书面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将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在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对股权分置改革调整方案的书面意见后,最迟于2005年12月27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