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1月2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05年12月8日,会议如期在深圳蛇口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承铭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以价格人民币15,228万元和1,692万元收购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90%和10%的股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均参加了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刘洪玉、史新平、孟焰、吴亦农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招商地产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本公司将产业链向房地产开发下游延伸,涉足物业管理行业,使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的资源优势得到进一步整合。此外,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成为为业主提供房屋设计、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全面服务的专业房地产商,不仅强化了公司的专业水平,更加巩固了公司的市场品牌。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