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5年4月26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于200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上刊登了《200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自2004年度净利润中,按已发行之股份618,822,672股计算,以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扣税后,境内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20元现金。B股无须扣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派息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为618,822,672股。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5月13日(星期五)。除息日为2005年5月16日(星期一)。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5年5月13日(星期五),除息日为2005年5月16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5月18日(星期三)。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顺利进行,本公司B股从2005年5月9日(星期一)起至2005年5月18日(星期三)停止在深圳和新加坡之间股份转移。
    三、派息对象
    1、截止到2005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至2005年5月18日(最后交易日2005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派息方式
    1、A股股东
    社会公众股的现金股利于2005年5月16日(星期一)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境内法人股及高管股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账号。
    2、B股股东
    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于2005年5月18日(星期三)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境外发起人股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支付。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5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1港币=1.0611人民币)。B股不扣税。
    3、新加坡B股股东
    股份登记在新加坡中央登记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股东将于2005年6月3日(星期五)起收到该公司寄出的新加坡元现金股息,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5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新加坡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1新加坡元=5.0237人民币)。
    4、2005年5月18日(星期三)(B股)办理转托管的本公司股东,其所得的股息仍在原托管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点:深圳蛇口新时代广场9楼招商地产董事会秘书处
    2、咨询电话:0755-26819616、26819627
    3、联系人员:刘 宁、文亚桔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