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6日上午在蛇口新时代广场3003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人,代表278,681,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3%,A股195,985,904股,占A股总股数的59.90%;B股82,695,623股,占B股总股数43.8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孙承铭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与会股东就有关出让本公司持有的深圳招商石化有限公司(“招商石化”)75%(全部股权)给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蛇口工业区”)和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商物流”)之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将本公司持有的招商石化10%的股权转让给蛇口工业区的议案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招商石化10%的股权转让给蛇口工业区,转让价格61,568,934元,以招商石化200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2.7倍作为定价依据。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与会关联股东所代表的239,388,525股均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最后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股份39,293,002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表决股份100%(其中A股39,079,154股,占与会A股有效表决票数100%;B股213,848股,占与会B股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弃权(其中A股0股,B股0股),占与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反对(其中A股0股,B股0股),占与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关于将本公司持有的招商石化65%的股权转让给招商物流的议案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招商石化65%的股权转让给招商物流,转让价格400,198,070元,以招商石化200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2.7倍作为定价依据。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与会关联股东所代表的239,388,525股均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最后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股份39,293,002股同意,占与会有效表决股份100%(其中A股39,079,154股,占与会A股有效表决票数100%;B股213,848股,占与会B股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弃权(其中A股0股,B股0股),占与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股反对(其中A股0股,B股0股),占与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天明律师出席了本此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会议的主持、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发表了法律意见,该律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汇编
    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