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3年11月25日在蛇口新时代广场30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出席会议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周亚力监事会主席主持。
    与会监事就有关出让本公司持有的深圳招商石化有限公司(“招商石化”)75%(全部股权)给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蛇口工业区”)和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商物流”)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招商地产”)受让蛇口工业区土地使用权等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将本公司持有的招商石化10%的股权转让给蛇口工业区的议案
    二、关于将本公司持有的招商石化65%的股权转让给招商物流的议案
    三、关于招商地产受让蛇口工业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四、关于继续向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出租资产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
    本次公司涉及的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和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受让蛇口工业区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以及出租资产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参与上述工作的公司高管人员作到了尽职尽责,董事会成员在对关联交易的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并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董事会的决策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发展的要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Ο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