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定于2003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深圳市宝安南路天地大厦公司总部三楼俱乐部召开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和2003年工作计划安排的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
    6、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部分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监事的议案;
    8、增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财务审计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11、审议通过向深圳建设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的议案;(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担保)
    12、审议通过向深圳建设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议案。(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以上议案第1—5项及第10项详细内容见2003年4月19日《证券时报》、第11—12项详细内容见2003年5月17日《证券时报》、第6—9项详细内容见2003年7月7日《证券时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3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3年8月6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或于2003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8:00-8:5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到深圳市宝安南路天地大厦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出席证”。
    有资格出席但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人参加,(被委托人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也可将登记内容、有效证件、持股证明复印件传真或函寄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果需要委托表决,必须持有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
    1、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本公司总部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
    地 址:深圳市宝安南路天地大厦二楼、三楼
    电 话:(0755)25566321
    传 真:(0755)25590169
    邮政编码:518008
    联 系 人:李惟诚 侯剑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七月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