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4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10人。董事长陈德伦先生;执行董事、总经理刘德成先生;董事杨玉科先生、贾连生先生、宗德纯先生、何头国先生、杨华山先生、李苏民先生;独立董事马保国先生、张武先生实际参与了审议表决。董事赵子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与审议表决,委托董事杨玉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公司二〇〇三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