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投")持有的37,065,018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1%)已完成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该股份已全部过户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公司"),深投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深圳建投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2006年1月24日公告的《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披露的相关内容,若上述股份划转过户手续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前完成,则由深投公司执行对价安排;若上述股份划转过户手续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未能完成,则由深圳建投执行对价安排。深投公司承诺在股份划转完成后,将继续履行深圳建投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已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前完成,本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由深投公司执行对价安排,深投公司承诺在股权过户完成后,将继续履行深圳建投公司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出的承诺。
    上述股份转让过户行为不会影响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