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六月五日召开董事会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公司每年给予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将与非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相同;独立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 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二. 审议通过了提名司徒维新、 姚小聪为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
    有关独立董事津贴的董事会决议议案将提请本公司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七日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姚小聪、司徒维新 为 深圳开 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六月四日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司徒维新,作为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司徒维新    二OO二年六月三日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姚小聪,作为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姚小聪    二OO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