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1年10月30日上午9:30 在 本公司二楼五号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2001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80,114,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1%, 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 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到会股东及其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480,114,634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单位的 议案》。
    此项议案,以480,114,634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配股价的议案》。
    将原定为每股人民币14-19元的配股价调整为每股人民币8-16元。此项议案, 以480,114,634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表决通 过。
    特此公告!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