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东代表大会于1994年7月11日上午9:00 在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出席股东持股12600万股占实收股本的83.07%,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深圳市公证处现场公证会议有效。经大 会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199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199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199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1994年度溢利预测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199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建议案;
    即提取35%公积金、11.27%公益金和53.73%分红基金。每10股送红股2.5 股 ,同时派送人民币现金股息0.40元。分红派息日期和方法另行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