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金额不超过2 亿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玉堂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3. 注册资本:51800 万元
    4. 业务范围:该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的贴现、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同业拆借、担保等业务。
    5.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持有该公司 55.21%的股份。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存款按同期银行利率。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通过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
    五、 审议程序
    1.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肇雄、卢明、陈建十回避了表决。
    2.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 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
    4、 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
    注:《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