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06年4月18日--2006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20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18日上午9:30时至2006年4月20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1日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7006号开发科技大厦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 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4月12日和2006年4月18日。
    8、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4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采用委托董事会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9、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具体程序见《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详见本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既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上投票,又在深交所互联网上投票,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7006号开发科技大厦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5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0755-83205285
    传 真:0755-83275075
    联 系 人:葛伟强 李丽杰
    【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06 年4月12日至2006 年4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年4月18日至4月20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程序。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21;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例示如下:
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即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3)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 年4月18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为2006 年4月20日下午15:00。
    3、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向公司流通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6 年4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4月12日上午9:00至2006年4月20日现场会议结束前。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本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事项: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