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等媒体上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协助下,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采取了多种方式,通过实地走访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在有限的时间内做了大量的工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协商与沟通,公司流通股股东十分关心股改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公司原定计划最晚于2006年2月18日(含本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2月20日(含本日)复牌。根据协商与沟通结果,非流通股股东提议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因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的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待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履行完有关报批程序后,公司董事会将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在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