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7月2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关于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深圳开发贝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中算集经[2005]159号):同意本公司全部转让所持深圳开发贝特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其中,Tu Shenzhen,LLC和SunShenzhen,LLC各受让20%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20,172,531美元,合计40,345,062美元。股权出售详情见本公司2005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出售资产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