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4月16日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李亮臻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刘京菊代表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大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聘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和何锡麟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03年度境内、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7、《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季报》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