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A股和B股股票(ST华发A、ST华发B)于2007年6月1日、6月4日、6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价异动。本公司经过必要的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咨询,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动的情况,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成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