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5 月31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董事会200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06 年6 月5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到6人,车文申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吴德华董事长行使本次会议表决权,3 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应公司股权转让受让方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转让方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确认,变更公司两名董事。
    鉴于振华集团同意吴德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赛格集团建议胡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以及武汉中恒的推荐,提名宋少华先生、张卫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董事吴德华、胡建平关联回避。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为:宋少华先生、张卫兵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和《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吴德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胡建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向吴德华先生和胡建平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2、聘任冯国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并指定冯国泰先生暂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电话:83352207
    传真:83323169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聘任冯国泰先生为总经理,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确定于2006 年7 月7 日召开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附:简历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6 月5 日
    附件:
    宋少华:男 1963 年3 月出生 经济学博士 高级经营师
    1981年—1992年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政府、粮食局 工业管理;
    1994年—1996年 深圳市劳动局 劳动仲裁
    1996年—1997年 深圳市凯菱实业有限公司 副总裁
    1997年—1998年 深圳市派成实业有限公司 副总裁
    1998年—2001年 投资兴办深圳市华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泛美
    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2002 年—2004 年 深圳市公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裁
    2005 年至今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顾问张卫兵:男 1966 年3 月出生 刑法专业博士 二级律师
    1986 年7 月—1993 年3 月 武汉大学 职工
    1993 年3 月至今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原湖北省法律事务中心第七律师事务所) 律师、主任
    冯国泰:男 1949 年6 月出生 学士 工程师
    1974 年5 月—1980 年4 月 生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电视设计工程师、组长、课长
    1980 年5 月—1994 年8 月 AOC 艾德蒙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研发处处长、研发处副总、公司副总裁、董事
    1994 年9 月—2002 年2 月 饭山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
    2002 年3 月至今 宝成集团 光威电脑公司资深副总、威成电子资深副总、光威电脑公司执行副总